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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念古早味主題特展

  各展區之展品涵蓋有貨幣、契約、休閒、書畫、文具、飲食等方面,均來自名家收藏或精心製作之道具,值得您仔細導覽與體會,歡迎各位進入林安泰古厝的時光隧道當中,共同懷念古早臺灣的點點滴滴。

一、日期:102年8月至11月
二、地點: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(左右護龍廂房)
三、展場總配置圖

展場總配置圖

四、各展區實景圖

(一)迎賓主題佈置

迎賓主題佈置

(二)流金歲月-古幣珍藏區

 ◎現場實景

流金歲月-古幣珍藏區

 ◎展出文物

1.銀兩

明清代使用之貨幣,以兩計之,常做為納稅或其他財政之計價單位。
銀兩

2.古早錢幣套冊

以套冊之方式精美呈現臺灣錢幣的種類與演進。
古早錢幣套冊
 

3.臺南官銀

甲午戰爭後,臺灣為抗日而建立臺灣民主國,並於臺南府設立官銀錢票總局,此種紙幣為該局發行之紙幣。
臺南官銀
 

4.金券

日治時期時,日本政府為整頓臺灣金融體系,遂改採金本位制度而發行「金券」。
金券
 

5.舊臺幣

特結合蛇年來臨,呈現靈蛇、牧牛與牧童共歡之畫面
舊臺幣

6.古早錢幣收集夾

以紙夾之方式精美呈現臺灣錢幣的種類與演進。
古早錢幣收集夾


(三)一言九鼎-古文書約

 ◎現場實景

一言九鼎-古文書約

 ◎展出文物
 

1.杜賣契

◎地點:
苑裡社前月眉(今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)。

◎時間:
嘉慶九年(1804)十二月。

◎說明:
房裡社番茅妻猫朥干等因乏銀費用,將承祖父遺下,位於苑裡社前月眉水田賣與曾廷賢、洪場二人,價銀一百二十大員。 清代臺灣契字中,常見土著業主以手掌印摹方式,取代簽字劃押,此契有手印四枚,分別是茅仔、虎豹厘、烏蚋、加己等人之手摹。
杜賣契
 

2.鬮書

◎地點:
霄裡社埔頂庄(今桃園縣大溪鎮)。

◎時間:
乾隆三十年(1754)九月。

◎說明:
此契係霄裡社等處通事蕭阿生,經隨清朝官員來臺之地理師指點,若以位於霄裡社埔頂庄之三穴風水安葬祖骸,必得「子孫昌盛,富貴錦遠」,乃於乾隆三十年,立字叮囑其子蕭和盛、蕭東盛、蕭寶盛、蕭玉盛四人,日後所持各庄各處之土地皆可招佃墾耕,但此三穴風水界內,絕不得招佃墾種,且其風水前後左右若要耕作,亦必留為自耕,庶不致破壞風水。 中國結與竹編品結合之藝術品。
鬮書
 

3.杜賣契

◎地點:
小南灣橫坑仔、東勢灣角 (疑今新北市林口區)。

◎時間:
嘉慶十六年(1811)十一月。

◎說明:
蔡麟祥因乏銀應用,將承祖父遺下鬮分田中,抽出小南灣橫坑及東勢灣角二處田業,賣與陳東浩,價銀七百大員。此二處田業共同配納坑社大租谷七石五斗。「清賦驗訖」字樣,係光緒年間臺灣巡撫劉銘傳實施清丈時,以小租戶為業主發給丈單。
杜賣契

 

4.合約契

◎地點:
錫口街中土地宮後(今臺北市松山區)。

◎時間:
咸豐四年(1854)六月。

◎說明:
咸豐四年王季樹邀王廷檸合做雨傘生理,並結拜為兄弟,其條件為王季樹每年付王廷檸辛勞銀六仟文,惟此六仟文仍由王季樹收存,在王廷檸過世後,由王季樹之子長春於季樹之錫口街土地宮後瓦店中,為廷檸安香火一位,使香煙不絕。王季樹與王廷檸皆生於乾隆五十年,故契內載明「結誼同年更相為命。」 雙喜圖案藝品,實為婚慶場合之最佳裝飾品。
合約契

 

5.贌墾契

◎地點:
海山保三峽湧福安庄土地公坑 (今新北市三峽區弘道里)。

◎時間:
同治三年(1864)十一月。

◎說明:
本契物業原為劉芳菊所有,因其族兄劉芳雀物故,劉芳菊將山場水田給劉芳詰墾耕,以田業所收之租作為劉芳雀每年祭祀之資,並由劉芳詰備出墾批禮銀五大員,付劉芳菊收入。 以船舟圖案為編織創意之中國結藝術品

贌墾契
 

6.胎借契

◎地點:
土寄仔頭(疑今新北市新莊區一帶)。

◎時間:
道光五年(1825年)六月。

◎說明:
武?灣社番潘郁文因乏銀費用,以承祖父遺下,位於土寄仔頭及本社前之田原為胎,向漢人林和、林以借出佛面銀二百員,並約定全年共貼利息銀三十六員,不限借期。 清代臺灣古文書中常見之「胎借銀字」係指以田業或房厝等不動產為擔保的金錢借貸契約文書。
胎借契
 

7.諭示

◎地點:
大加蚋保網尾藔庄(今臺北市大安區)。

◎時間:
光緒六年(1880)七月。
◎說明:
契中載明李氏二房於大加蚋保網尾藔庄,以李成發號名義買林恆茂水田,四房以勝發號名義買鄭承錦水田,五房以盛發號名義買詹清水水田,因買田之意原為護墳,故此三段田業左右毗連李氏景西公墳穴。本件即李氏族人艋舺街職員李志清,為恐各房不肖子孫將此三段田業私賣或典借異姓及同姓不同宗之人,經稟請臺北府淡水縣正堂鄧宗堯獲准,於光緒六年發給諭示,禁止非李氏家族人等承典或購買李家景西公祖墳四周田地。
諭示
 

8.婚契(入贅)

◎時間:
嘉慶三十年(1820)五月。

◎說明:
張阿財兄李保早逝,遺有妻、子。張家遂招來詹阿皇入贅,與李保妻結婚,並言明若生子,前二子皆為詹家後裔,之後所生才能承嗣張家香火。 清代臺灣無男子孫或男子孫幼弱多病的家庭,為掌理家政,遂由家女或寡婦招婚,並由招夫負責家計,扶養老幼。
婚契(入贅)
 

9.婚契(退婚)

◎時間:
同治十三年(1874)十一月。

◎說明:
劉金和因與妻滿妹不睦,遂請媒人說合,由張邱阿福出資佛銀三十六元,將滿妹娶回。 此契雖名為退婚字,實為賣妻契約。依清代臺灣的風俗,即使妻妾並無任何可責行為,亦不乏有夫任意典賣妻妾,官府則是不常追究。
婚契(退婚)

 

(四)常民記憶一懷舊佳音

 ◎現場實景

常民記憶一懷舊佳音

 ◎展出文物
 

1.懷舊電影海報

包括有舊情綿綿、媽媽為著妳、牛伯伯等經典懷舊電影海報。
懷舊電影海報

2.懷舊電影唱片

包括有名星名曲、大丈夫、愛的旅途等經典懷舊電影唱片。

懷舊電影唱片


(五)詩情畫意一另類情書

 ◎現場實景

詩情畫意一另類情書

 ◎展出文物

1.李梅樹傳情手稿

李梅樹先生以手繪之畫稿向妻子傳情,畫稿內容為花草或鳳凰,盡是無限的愛意。
李梅樹傳情手稿

李梅樹傳情手稿

李梅樹傳情手稿

 

2.李梅樹廟刻手稿

為重修三峽祖師廟為李梅樹先生生平之最著名事蹟,當時曾以手繪之畫稿為廟刻之藍圖。
李梅樹廟刻手稿


(六)書香傳家一文房四寶

 ◎現場實景

書香傳家一文房四寶

 ◎展出文物

 

1.古早彩繪墨條與筆洗

用來繪製國畫之墨條與洗滌毛筆用之器皿。
古早彩繪墨條與筆洗
 

2.墨柱

表演大筆書法時所用之墨條。
墨柱

 

3.古早硯台與筆架

精巧手工所雕刻成之筆筒,可置放毛筆並做為書房之藝術裝飾品。
古早硯台與筆架


(七)食在經典一古早味道

◎現場實景

食在經典一古早味道

 ◎展出文物

 

1.箸籠

置放竹筷用之精美陶瓷品。
箸籠

2.木製點心盒

為剪黏業界首創之全立體作品,展現復古龍威武與慈祥兼具之特性。
木製點心盒

 

3.木製點心盒

堅固之特性可避免食物變形。
木製點心盒
 

4.謝籃

民間喜慶時常用之容器。
謝籃


(八)影音欣賞區

影音欣賞區